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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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理工中专2017年城区学生医保有关事项

创建时间:2017-02-21 15:42

1、坚持自愿原则。对于确实不愿参保的学生,学校须留好学生和家长不愿参保的书面承诺等纪录。

2、收费依据。黄人社发【2015】50号、鄂财社发〔2016〕47号两个文件。

3、收费标准:

(1)2016年秋季学期已交50元保费的,本次交116元。

(2)2016年秋季学期未交50元保费的,本次交150元;

本次交完保费后统一投保至2017年12月31日。

4、缴费时间:根据医保局通知,截止2017年2月28日前须完成缴费工作。

5、缴费方式:到建设银行各网点或在网上缴费(具体按医保局通知的缴费方式进行)。

6、县医保局将逐校接洽有关事项。如有其他疑问,到时请当面提出。医保局联系电话:5060595。

(郑红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