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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05-09 09:53

罗教〔2016〕21号


罗 田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

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16年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2016年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5月4日

 

2016年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黄冈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教办[2016]47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有关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坚持真查真改,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为官不为、教育“五乱”、师德师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努力营造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优质高效的教育发展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实现全县“十三.五”教育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督查对象

县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督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主体责任落实问题

1、主体责任不明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未制定履职尽责主体责任清单,未进行责任分解,传导压力层层递减;领导班子成员未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和“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没有很好发挥表率作用。

(责任领导:宋道远、张秋生  责任股室:政工股、监察室)

2、监督管理不严问题。未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不严;未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对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教材教辅、考试招生、教师招考、职称评聘、教科研成果评审等以权谋私问题监督不力。

(责任领导:张秋生 责任股室:监察室、行政审批股、项目办、后勤办、装备办、信息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办、考试院、政工股、教管股、教研室)

3、查处问责不力问题。对履职尽责工作推进不力的,未启动问责机制;对违纪违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发现问题不报不查、查处不力;对党员干部违规财务报销、公款消费,公车改革后管理使用违规,以及收受红包、礼品礼金、劳务费和回扣、兼职取酬等违纪违规问题执纪问责不严,失之于宽松软。

(责任领导:王朝辉  责任股室:监察室)

(二)依法行政问题

4、违规决策问题。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未经民主集中决策;重大决策未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程序;制发的制度、文件、方案不符合上级规定。

(责任领导:宋道远、何晓刚 责任股室:政工股、办公室)

5、违规用权问题。未按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流程图行使职权;未按要求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清理整治,在行政职权清单之外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涉及民生、服务对象的重要决策信息公开不及时。

(责任领导:李建武、阮春学、宋道远、何晓刚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民办教育管理办、教管股、办公室、信息中心)

6、为官不为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依法履行职责,缺乏担当精神,工作敷衍应付、庸懒散软,群众意见大;法纪意识淡薄,超越法定权限或违反规定程序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对基层群众、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办事推诿拖拉,服务质效低下。

(责任领导:王朝辉、宋道远 责任股室:政工股、监察室、安全法制股)

(三)教育“五乱”问题

7、乱招生问题。普通高中未执行省、市招生政策,超计划招生、未经审批跨区域招生,违规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买卖招生或违规挂靠招生;违规提前组织招生考试和提前预录学生。中职学校违规联合办学,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或进行有偿招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未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跨区域招生比例超过10%。

(责任领导:阮春学、汪仕林 责任股室:考试院、普教股、职成股)

8、乱办班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按照批准的办学规模开班,随意减少班数增加班额;未实行均衡编班,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未落实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未严格控制作业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

(责任领导:李建武、汪仕林 责任股室:督导办、普教股)

9、乱补课问题。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组织、要求学生参加集体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提高班、培优班等。教师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责任领导:汪仕林、张秋生 责任股室:普教股、监察室)

10、乱收费问题。公办学校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费用,巧立名目乱收费。民办学校未按相关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未严格遵循非营利性和学生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违规代收费用。未贯彻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学校收费、支出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领导:王亚飞 责任股室:计财股、经费管理中心)

11、滥发教辅资料问题。学校未按照“一科一辅”要求,擅自扩大教辅材料征订范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未有效制止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进校推介、宣传、销售教辅资料。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指定目录外教辅材料或学习材料,通过在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等形式,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教师,违规向学生发放自编试卷、教辅资料、校本课程教材并收费等。

(责任领导:李德志 责任股室:学生社会实践办)

(四)师德失范问题

12、言行失范问题。向学生散播消极、错误思想,或通过网络等方式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酒后上课、课堂上抽烟,上课时接听或拨打电话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参与抹牌赌博,工作期间炒股、网购、玩电子游戏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公共场所言行失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责任领导:李建武 责任股室:教管股)

13、弄虚作假问题。侵吞、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或篡改数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的行为;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评优评先、职务评审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责任领导:李建武、宋道远、汪仕林 责任股室:教研室、考试院、政工股、教管股)

14、从教不廉问题。暗示、诱导家长为个人办私事,向学生及家长收受或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接受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吃请或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学习和生活用品等谋取利益。

(责任领导:张秋生 责任股室:监察室)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15、教育公平问题。破解“上学难”问题力度不大,择校现象严重,存在“上好学”拉关系、打招呼、递条子等人情入学问题;教师交流轮岗不够,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规模小、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大,未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领导:李建武、宋道远、汪仕林 责任股室:教管股、政工股、普教股)

16、教育消费市场问题。在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招标采购和管理服务中,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消费、个人收受回扣或劳务费、接受服务企业捐赠或违规报销费用等违规行为。学校食堂未执行“服务性、自愿性、公益性”原则,收费标准高,伙食质量差等。

(责任领导:李德志 责任股室:后勤办、学生社会实践办)

17、惠民政策落实问题。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资助对象不公开、评审程序不规范、资金发放不及时,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操作、人情资助等问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给对象、供餐模式、营养食谱、原料采购和资金安全等,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管不力等问题。

(责任领导:张秋生 李德志 责任股室:资助中心、后勤办)

18、校园安全问题。防范校园欺凌不力,预防溺水、交通、踩踏等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落实;“三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校车运营不规范,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超员超速、违规驾驶等;学校食堂和校园超市(商店)经营不规范,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违规使用校园D级危房。

(责任领导:宋道远、李德志、赵慰民 责任股室:安全法制股、后勤办、项目办)

四、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分类督查、立查立改”的原则,从4月下旬开始,至 12月上旬结束,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9日至5月10日)

县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发),组建工作专班,结合教育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并将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局监察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至8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开展“十百千万”活动(十名政风行风监督员、百名干部下基层、千名教师献爱心、万名家长评学校)等形式征求各方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听取意见建议。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问题整改清单。

2、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是履职尽责问题整改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各单位各学校要对照督查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切忌走过场。

3、开展明察暗访。县教育局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并会同县纪检监察纠风部门,采取不定期形式开展明察暗访,着力查找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及时督办问责。

4、主动公开承诺。局机关、各单位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具体整改承诺,进行销号管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县教育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1、坚持边查边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事项,进行重点整改兑现。各单位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及时将各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县教育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督导检查。对各单位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检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

县教育局组织对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向县教育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各单位还要针对查找和整改问题情况,及时向所在党委、政府纪检纠风部门报送问题整改反思报告。

五、监督与评议

(一)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要积极配合纪检纠风部门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确保调查的客观性。

(二)积极参加“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整改,及时反馈结果。

(三)认真接受集中评议。按照纪检纠风部门要求,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和基层代表沟通汇报,配合组织好集中民主评议。

六、督促检查结果运用及整改问责

2016年底,县纪检纠风部门对全县教育系统进行考评,综合第三方监督(35%)、服务对象测评(25%)、集中民主评议(30%)、平时工作情况(10%)等情况,形成督促检查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合格(75—90分)、不合格(75分以下)3个等次。

县教育局将各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考评结果作为2016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年终工作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在省、市、县明查暗访工作中或督办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单位,在年终工作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各单位对违纪违规问题,要敢抓敢管,坚决查处。县教育局将联合县纪检纠风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三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整个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和检查,做好与市教育局和县纪检纠风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并及时做好上传下达,确保接受检查获得“优秀”等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认真抓好单位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县教育局建立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按本方案规定的职责对全县各单位接收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和挂点单位接收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加强对分管股室和挂点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督办检查。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负第一责任。

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县教育局将督促及时整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向所在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主动与纪检纠风部门和县教育局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及时了解督促检查工作相关要求。做好舆论宣传,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简报、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和业绩,扩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知晓率、参与率及社会影响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形成“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工作局面。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的“三抓一促”、“两学一做”、“双向互动,三联共建”、“十百千万”等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为罗田教育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工作安排

县教育局

各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动员部署阶段(4月29日-5月10日

1.组织学习。专题学习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2.制定方案。局党组制定下发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表,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制订《征求意见表》。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部署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4.上报情况。向有关部门上报开展前期工作情况。

1.组织学习。专题学习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会议、文件精神。

2.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表,将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位。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部署本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4上报情况。5月10日前,向县教育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方案、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工作计划安排表和前期工作情况。

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8月31日

5.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十、百、千、万”活动征求意见。即:每单位聘请“十名政风行风监督员”收集反馈意见;“百名机关干部下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千名教师献爱心”关爱特殊学生;“万名家长评学校”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收集办学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两代表一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会议等形式征求各方面对全县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积极参与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7. 开展自查。就全县教育系统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问题开展自查。

8. 实地调研指导。局领导加强与挂点股室和挂点单位的联系,开展实地调研,准确掌握各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现状。

9.积极配合明查暗访。积极配合市、县纪检纠风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充分发挥监督员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作用。

10. 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11. 开展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抽查。重点抽查5--8个中心学校和县直教育单位的“四项专项整治”(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12. 总结阶段性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

5.广泛征求意见。聘请“政风监督员”、开展教师关爱特殊学生活动,召开家长会征求意见。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各方面对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意见和建议。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

6.积极参与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听取群众意见。

7. 开展自查。就本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8. 深入开展调研。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做好履职尽责各项工作。

9.积极配合明查暗访。积极配合纪检纠风部门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充分发挥监督员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作用。

10. 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11. 开展专项整治并接受上级单位重点抽查。做好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专项整治活动的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省、市、县教育局做好重点抽查工作。

12. 总结阶段性工作并上报情况。8月25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3.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全县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14.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局对各单位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成果的重要标准。

15.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调查处理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严肃追责问责。

16.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积极配合省、市、县纪检纠风部门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

17.接受评议。配合做好上级纪检纠风部门组织的第三方监督、集中民主评议、服务对象测评、平时工作评价工作。

13.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和分类,列出整改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

14. 集中整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整改工作力度和督促检查效果。

15. 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6. 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10月25日前,结合工作进度,将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县教育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7.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积极配合各级纪检纠风部门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

18.接受评议。配合做好各级纪检纠风部门组织的第三方监督、集中民主评议、服务对象测评、平时工作评价工作。

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18.总结工作。对2016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19.报告工作。11月28日前,向上级纪检纠风部门上报2016年度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

20.报送整改反思报告。针对全县教育系统查找和整改问题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纠风部门报送问题整改反思报告。

21.建章立制。总结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19.总结工作。召开工作总结会议,肯定成绩,总结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0.报告工作。11月26日前,向县教育局报送2016年度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

21.报送整改反思报告。11月26日前,针对查找和整改问题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问题整改反思报告。

22.建章立制。总结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