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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成立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05-09 23:02

罗教〔2016〕22号


县 教 育 局

关于成立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黄冈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教办[2016]4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2016年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和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刚

    常务副组长:宋道远

    副组长:王朝辉、李建武、阮春学、汪仕林、张秋生、赵慰民、何晓刚、王亚飞、徐佑怀、李德志

    成  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教育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分三个工作组:巡视督查组,组长:王朝辉,联络员:肖一秋;综合协调组,组长:宋道远,联络员:夏旭明;宣传报道组,组长:何晓刚,联络员:南晓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监察室,周拥平任办公室主任,王正中、周永思、南晓苏、夏旭明、肖一秋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相关工作,办公室电话:5065561,邮箱:1419801279@qq.com。

二、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职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教育局以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为重点,同时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督办检查,确保顺利通过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1、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和《方案》安排,对分管的股室(单位)和联系的乡镇、县直学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加强督办检查。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教育单位负责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负责。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做好与县纠风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重点督办工作。

 

2016年5月4